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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清缴小贴士之“福利费”税前扣除

  

为大家总结了常见的“福利费”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疑问,一起学习起来吧!

一、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包括哪些?

1、企业内部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

比如:职工食堂、医务室等福利部门的设备支出、维修保养费用;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2、为职工生活、住房、交通等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比如: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职工话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放的其他职工福利费。

比如:抚恤费、安家费、探亲路费等。

政策文件:《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国税函(2009)3号


二、企业发放的职工补贴,可以作为福利费税前扣除吗?

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防暑降温补贴、加班补贴……这些补贴税前扣除处理方式有两种:

①如果是按公司的工资制度每月固定随工资一并发放的,作为工资薪金税前扣除;

②作为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

不管作为工资还是福利费,补贴都需要和员工发放当月的工资收入合并,按“综合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没有代扣代缴个税,无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为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可以作为福利费税前扣除吗?

企业为员工或者股东购买的商业保险,一般是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不过为特殊工种职工(比如高空作业、辐射环境工作)购买的人身安全险费可以据实扣除。

1、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2、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3、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4、企业为职工缴纳的除上述保险以外的其他类商业保险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需要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作纳税调增处理。

无法扣除的商业保险支出,通过申报表《A105050》“其他”栏次纳税调增: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汇算

 

四、为员工定制的工作服支出,能否作为福利费税前扣除?

企业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定制并要求员工上班统一着装的服装,属于工作服,不作为福利费,作为“劳动保护支出”税前据实扣除。

工作服支出需要留存备查哪些税前扣除资料呢?

①能够企业制定统一样式,统一采购,取得合规发票。

②工作服饰与工作高度相关,比如医护人员的防护服,房产经纪公司的统一西服套装。

③合理的支出,和市场价格相匹配。


五、提供职工宿舍免费居住,可以作为福利费税前扣除吗?

1、企业将自有房产无偿提供给职工免费居住,应按照市场的租金的价格确认支出金额,并入职工当期综合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代扣个税后的支出,可以作为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企业以报销或现金形式发放员工的住宿费,并入职工当期综合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代扣个税后的支出可以作为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企业对外租入的房屋用于职工宿舍,属于福利费列支范围,企业应当取得租赁费发票,再按照福利费相关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注意:部分省份规定,正常情况下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供房屋免费给员工居住,不确认为个人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以各地要求为准。


六、 “旅游费”是否可以作为福利费税前扣除?

1、职工旅游发生的费用,属于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但是要注意,职工享受免费旅游福利,应与员工当月的工资收入合并,按照“综合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单位邀请重要客户、供应商旅游发生的支出,实务中处理方式主要有两种:

①判定为与单位的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纳税调增。

②取得合规票据,作为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注意:汇算清缴实际申报执行口径,以各地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为准。


七、职工福利费要交个税吗?

端午节降至,公司发的粽子、购物券等福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

福利费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以外的福利费用,包括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货币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包括以下内容:

1、发放各种现金补贴或福利

如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困难补助、抚恤金、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2、发放实物性质福利(发东西)

逢年过节公司发给员工的月饼、粽子、米面油等各项福利品。

3、集体福利性消费

集体旅游、职工食堂、员工聚餐、员工其他各项同公司有关的集体消防活动。


哪些福利费要交个人所得税?

(一)、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项目。

按规定从企业福利费中支付给职工的困难补助、救济金、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工伤补偿费、丧葬费、抚恤金、独生子女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等,均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不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项目。

以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1.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例如企业从福利费中按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发放给职工的供暖费补贴、防寒费、防暑费等,应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从福利费中发放给职工的实物,如中秋节的月饼、端午节的粽子等非货币性集体福利应该按市场价、购买价或者其他价格折合成等额的货币额,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自办食堂或固定在某个餐厅午餐,由企业与饮食店结算,应当把餐费分解至每个职工名下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另外,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已实现货币化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车改补贴、通讯补贴不再作为福利费开支,应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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